《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经郑州市人大通过后,引发商都BBS论坛网友热烈讨论,一网友还写了一份2000字的“决策参考”,打算今日送往省人大
6月22日,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但《条例》须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所以一些问题还存在一定的变数。
《条例》一经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商都BBS宠物部落论坛内“炸了锅”,众多养狗族纷纷建言献策,希望为他们的“爱犬”争取到更大的“生存空间”。网友武阿姨还写了一份2000字的“决策参考”,就养犬立法的可行性建言,材料今日送往省人大常委会。
事件
养狗族欲联名上书省人大常委会
昨日,市民周先生向本报反映,针对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条例》,商都BBS宠物部落论坛内正在筹划一项行动——养狗族对《条例》提出意见、联合签名,然后送往省人大常委会。
打开商都BBS宠物部落论坛,记者首先看到一条主题是《为了争取我们狗狗的生存空间,请大家关注》的帖子。发帖者叫“悦容”,发帖时间是6月26日。
“悦容”在帖子上说:热心宠友武阿姨是位律师,她已把养狗族网友的意见形成了四条意见,周三打印出来送到四家宠物医院,以便大家签名。
养狗族网友还可以利用周六、周日签名,下周一、下周二再送去一部分。省人大常委会批复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条例》之前,大家应该联合起来为狗儿的生存拿出点行动。
签名意见书已有225份
网友“悦容”是此次行动的发起人之一,“悦容”说,他们都是喜欢狗的人,尽管社会上对养狗颇有争议。可许多养狗族却认为,城市养狗是人民生活富足安定的标志之一,也是人民精神生活的需要。
立法,应该侧重于对养狗带来的卫生、扰民、伤人等负面情况的防治,这可以说是养狗人与不养狗人的共同意愿。可如果立法不具有可行性,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又或者说对养狗人是不公平的,就需要有人出面来讨说法了。
截止到昨日19时,四个签名点共有225份意见书被养狗族签了名。
针对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条例》,律师网友武阿姨形成的文字意见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即禁养大型犬、一户限养一只犬、自家繁殖的犬须在30日内自行处置与登记收费。
问题1
关于禁养大型犬
《条例》规定:
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只的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畜牧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网友观点:

养狗族网友认为,烈性犬种较易界定且
对犬稍有接触或常识的人都知道,犬是否会攻击人,主要由品种决定,而非身高决定。在美国连续保持十六年最受欢迎家庭犬第一名的拉布拉多巡回犬,就不属小型犬,但它是所有犬种中唯一的零攻击性犬。
此外,无论是以往35厘米,还是后来各地酝酿的40厘米或60厘米标准,作为禁养标准都是难以实施的。因为养犬一般都从小养起,登记时身高会在标准之内,可成年后往往会超标。
市民看法:
尽管养狗族网友对大型犬的分析有一定科学依据,可多数市民还是难以接受大型犬。
昨日下午,对怕不怕大型犬的问题,
问题2
关于一户限养一只犬
《条例》规定:
每户居民只能养一只犬。网友观点:

养狗族网友认为,限制数量没有必要,极苛刻且不人性化。
对喜欢狗的人来说,养狗一般会量力而行,精力、财力都会
同时,狗也需要同类相伴才会安心,在主人出门后,一只狗在家往往会吠叫;如果是自家繁殖的小狗,在处理出去之前养出感情而留下一两只也很正常。
市民看法:
对狗的限养,多数市民认为,狗多了确实会影响市民的生活,如果不能禁养,限养的意义不是很大,限养不限养无所谓。而一市民则认为,养狗主要是图个乐,只要不是狗贩子,养一只狗都不少花钱,谁还会多养。如果有市民多养了几只,那可能是有原因的。
问题3
关于自家繁殖犬的处置
《条例》规定:
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的犬只繁殖的新生幼犬,除用于本户老犬更新外,养犬人应当在30天内自行处理。网友观点:

养狗族网友认为,这是一外行且难以实施的规定。严格来说,幼犬三四个月大,且作完疫苗后新主人才会放心地接手,一个月的规定不符合实际。此外,因为没有新生犬出生登记制度,未作疫苗的幼犬不能出门,30日内处置的规定,根本没办法监督执行。
市民看法:
自家的狗生了幼崽,30天内就让人家处理掉有点不妥。市民张女士说,尽管自己不养狗,可她知道养狗族跟狗的感情很深,从感情上来说,这一规定有些不近人情。
问题4
关于养犬管理费
《条例》规定:
养犬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每只犬第一年600元,以后每年200元。盲人养的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服务费。
网友观点:

养狗族网友认为,《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市立法机构为避免与该法律相抵触,借鉴
市民看法:
养狗收费属于“周瑜打黄盖”,既然有人愿意养狗,收取费用是应该的。市民张先生认为,既然养狗会影响居民生活,不如让小区来管理,然后将收到的费用用在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