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的郑先生将爱犬空运到北京去参加一个比赛,没想到爱犬却惨死在飞机上。失去爱犬令郑先生异常悲痛,而责任方的态度更是令他气愤,“我的爱犬是花4万元买来的,我要求责任方赔偿同等价值的狗,但他们却说要论斤赔钱给我。”
郑先生几次找到责任方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前天,他气愤地带着爱犬的近百幅照片,到温州永强机场讨说法。
“冠军犬”在空运途中惨死
郑先生的爱犬“杰西卡”是一只从澳大利亚引进的边境牧羊犬,两年前购入的价格是4万元。郑先生很喜欢这只狗,对他来说,“杰西卡”不仅仅是一只狗,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家庭成员。“杰西卡”满月时,郑先生请专业摄影师给它拍照;郑先生结婚时,“杰西卡”和另一只狗成了婚纱照中的“配角”。
“我老丈人视力不好,我就花了5000元把‘杰西卡’训练成导盲犬,陪老丈人外出。‘杰西卡’可以说是老丈人的‘活拐杖’。”
不仅如此,郑先生还带“杰西卡”参加各种选秀比赛,还拿过冠军。因此,“杰西卡”在温州养狗人的圈子里非常出名。
因为要参加在北京举办的中国飞盘狗南北交流赛,7月6日,郑先生托朋友给爱犬办理航空托运手续,让其乘坐当天中午起飞的国航1568航班前往北京。
没想到,当天下午,郑先生的朋友去接货时,竟然发现“杰西卡”已经死亡。
“运输用的木箱都被狗刨下了很多木屑,可以看出‘杰西卡’死时有多痛苦。”郑先生指着照片气愤地说。他推测是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把狗放到无氧舱运输,导致狗窒息死亡。
航空公司欲按斤赔偿
对于郑先生的说法,“国货航”的地面代理——温州机场货运公司的郑炼经理予以否认。他认为工作人员都是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的,不存在操作失误。因为货主没有在托运单上声明货物价值和购买保险,因此只能按照《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以每公斤货物赔偿责任限额100元的标准赔偿。郑先生的狗是31公斤,按照这个规定最多只能赔偿3100元。但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他们建议“国货航”给予一定的额外补偿。
“国货航”杭州基地温州办事处负责人隽晓杰表示,补偿的流程是,他和货主商定好补偿金额后,再把补偿金额上报到“国货航”总部审批。他初步提出的额外补偿金额为1万元左右。
“我的狗是4万元买来的,怎么可以按照重量赔?”对于责任方的赔偿意见,郑先生表示匪夷所思,他要求赔偿同等价值的狗。目前,双方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
另据了解,在宠物狗死亡事件发生后,7月12日,国航专门下发通告,临时叫停国航所有国内航班犬类货物运输业务。
律师建议航空运输要买保险
金克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克明认为,《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对双方当事人没有合同的约束力。货主郑先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要求责任方按照货物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基于很多人没有购买保险的习惯,金克明律师提醒,货主将货物进行航空运输时,最好声明货物价值和购买保险。这样,一旦发生意外,将有利于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