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人大常委会传出消息,将于7月30日至8月3日在郑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会议将审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审议《河南省信息化管理条例(草案)》、省政府《关于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等。
今年6月份,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条例》前,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已收到市民的200多封(次)来信来电,对《条例》发表看法,提出建议。
热点一:
应不应禁养大型犬
根据《条例》规定,市民不能养烈性犬、大型犬。
养犬族认为,这样规定不合理,有的大型犬看起来体形高大,但实际上它们很“厚道”、很温柔,并没有攻击性,应该取消这项限制。
反对养犬的市民认为,无论是大型犬还是小型犬,都会污染环境,传播疾病,破坏邻里关系。现在狂犬病人发病率一直在升高,很多时候狗咬了人无法追究主人的责任,尤其是在一个社区里住的熟人,养狗与市民的安全孰轻孰重?
热点二:
怎么处置流浪狗
《条例》规定,执法部门发现流浪犬,可交给郑州市动物园,如果一周后没人认领,动物园有权进行处置。
养犬族认为,在对待狗的问题上,政府应该更加人性化,做好服务,要给流浪狗建个“公寓”,政府部门可利用收取的费用给流浪犬建造一个收留所,专门收容流浪狗。
反对养犬的市民认为,政府部门应该加大执法力度,更不能收钱后就了事,让执法流于形式,最后导致狗泛滥成灾,影响市民的生活和安全。
